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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1月17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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