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及经办程序指南》的通知,对贷款申请人提出了相应条件:
第12条.申请“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①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②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第13条.申请“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一般应持有《就业创业证》;②经营实体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对拟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申请人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能提供扶贫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的,可以不要求办理市场登记);③申请人无不良的征信记录;④申请人为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