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防治措施
(1)施工期:对施工道路和运输材料道路定期洒水,且加大洒水频次,及时清扫路面,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路基填筑时及时洒水;优化施工场区的布设,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严格按照沥青搅拌站与敏感目标距离不宜小于300米,混合料拌和站与敏感目标距离不宜小于200米,站场应设置在环境敏感目标下风向来执行;
(2)运营期:对于公路建设项目而言,最有效的方法是加强公路两侧绿化,采用一些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作为两侧的绿化带以吸收尾气,保护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时对于长隧道、特长隧道,保证通风机械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定期对其检查并维护。
2、地表水污染控制和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构件预制场混凝土搅拌场内设置多级沉淀池,对混凝土生产废水、搅拌车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建议施工单位在修建施工营地时应尽量租用当地民房并利用现有设施处理。确需设立的施工营地的经收集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限值要求后回用洒水抑尘,不外排。同时,项目应在施工营地四周设立截水沟,以避免生活污水进入附近水体。
(3)隧道施工期应在隧道洞口设置沉淀池作为基本处理手段,增加隔油气浮处理设施,将悬浮物质和石油类混凝沉淀。沉淀的底泥泥浆定时清运至弃渣场,上清液再利用(如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也可临时存放在沉淀池中,供循环利用。团山隧道、秧田箐隧道、浪巴隧道采用由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外一端向保护区/准保护区内一端单向掘进的施工方式,隧道涌水在保护区外沉淀处理后利用或排放。里堡哨隧道施工产生的涌水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及与其合建服务设施的污水采用A2/O工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绿化标准后,晴天用于服务区或者公路绿化,雨天排入储水池,待晴天回用于绿化。
(5)团山水库、大罗古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元谋风景名胜区路段、项目沿线Ⅱ类水体(勐岗河)禁止排污。元谋风景名胜区路段设有新华收费站(含隧道监控管理站、新华养护工区及应急救援)废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浇灌,不得对外排放。
3、地下水环境措施
(1)施工生产生活区的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防渗措施;施工中应做好桥梁桩基钻孔泥浆、废渣的抽排,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干化后将废渣运至弃渣场处置。
(2)秧田箐隧道对隧道上方居民点(施家小组、箐脑小组)取水井有一定影响,隧道施工可能导致水井破坏、疏干。环评要求项目公司应预留措施费用,在项目施工前,应对施家小组居民、箐脑小组用水情况进行摸排,针对取用水井水的居民,在项目施工前应落实好保障措施,发生水井异常减少或疏干时,立即启动应急供水保障措施,并新建水井以确保当地居民长期用水安全。新华隧道施工过程中,应在K17+570-K17+610段作好防、隔水措施,必要时采取超前帷幕注浆工艺,降低因施工造成的水库、蓄水池漏水风险。施工期对水库坝体结构进行专项量测管理,K17+570~K17+610段施工时,每周对隧道上方水库水位进行监测并记录,一旦发现水位异常下降的情形,立即加密水位监测记录频次,并采取对水库进行加固,隧道内注浆封堵等措施减轻施工造成的影响。
4、噪声控制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元谋连接线官能村运营中期达到标准值,营运远期夜间超标,由于超标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元谋连接线起点位置,为双向两车道非封闭二级公路,声屏障安装可行性较小,建议铺设低噪声路面,后期根据监测设置禁鸣、限速牌(设计60km/h,穿村段限速30km/h),降低噪声。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统一收集后送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处置。
6、生态治理措施
(1)拟设的6#施工营场地与最近的一处营巢点的位置约为150m,且该施工营场地内设有混凝土拌合站,施工期扬尘污染对频繁进出巢穴的亲鸟及幼鸟产生影响。环评要求该处施工营地移至K9+450路右200m处的空地内(该处与营巢地的距离超过300m);拟设的3#弃渣场需由营巢地所在的地方道路运渣进入,环评要求省道S214地方道路K8+600处新增施工便道约90m直接联通弃渣场。并在施工期间每年4~8月,针对现有联通3#弃渣场的等外公路的路口的运渣车辆限行。
(3)在2种蜂虎现有营巢地旁营造新的营巢适生地作为工程建设的补偿措施。环评在现场调查后,建议在主线K8+200~K8+300路右180~190m的采砂迹地的南坡及西坡方向的冲沟沟坡人工采挖近90m的垂壁,该处邻近现有营巢地,且地质环境和土壤剖面的含沙量与现有营巢地一致。环评要求所设垂壁高度大于3m,垂壁壁面向内有轻微幅度的内弯可防雨水和坡顶雨水以及陆生蛇类等天敌。开挖垂壁营巢环境的时间建议安排在2023年4月之前。
(4)在3年施工期及运营期第一年的4~8月开展2种蜂虎的种群活动的生态监测,分别在4月~5月、5月~7月、8月份分别监测2种蜂虎的数量和活动受工程建设的影响情况。
(5)根据《云南元谋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风景名胜区的浪巴铺景区已为本项目预留廊道,已将本项目的用地范围调整出其规划范围。在《云南元谋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获批之前,项目K22+635~K24+950、新华互通及互通连接线AK0+465~AK1+660经过的元谋省级风景名胜区路段应维持现状,不得开工建设。在此基础上,建设项目与《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无原则性冲突。
公众参与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04月20日起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信息,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等,并在沿线元谋县元马镇翠峰社区杨柳村、元谋县新华乡新华村民委员会、大姚县龙街镇仓屯村永胜、大姚县新街镇新街社区夭家咀子等地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2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对《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进行了全文公示,在第二次公示期间在云南信息报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同时在项目沿线进行了现场公示。2022年10月20日~11月3日,该项目又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2年10月31日和11月2日同时在《云南信息报》本项目登报公示。在征求意见期间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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