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华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在州生态环境局的牵头指导下真抓实干,创机制、激活力,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依法依规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南华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省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南华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南华提供有力保障。
主动履职担当开展生态修复,齐抓共管保护稀缺生态资源。南华县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构建绿色发展模式,积极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南华县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互联互通,一手抓强化宣传,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深入人心;一手抓生态修复,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在制度化、系统化和精准化进程,有效督促赔偿义务人对辖区内2个受损点进行修复,通过让损害生态环境的赔偿义务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让受损的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鼎力维护好美丽南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还大地绿色容颜。
全力推进赔偿制度改革实践,持续筑牢“南华生态屏障”。目前,南华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资金解决途径等已经明确,并形成符合实际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 初步建立了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